发布时间:2024/10/16 点击:
(一)网上办理
(二)窗口办理
(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
(2)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4)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5)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6)①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明细表(加盖公章);②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流水明细;③个税截图(电子税务扣缴端-查询统计-个人扣缴明细查询),左下角公司全称需一并截图;④社保个人参保证明;⑤医保个人参保证明;⑥公积金个人缴费明细(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残疾人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7)①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的协议;②劳动派遣与残疾人合同或协议;③劳务派遣资质证明;④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提供);
(8)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仅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咨询电话:
席女士18756008606(微信同号)
崔先生18856859855(微信同号)
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简易操作指南
(内含登录指引)
(一)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二)点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在法人用户页,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如没有账号请注册,忘记账号或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找回。
(三)点击“各市入口”,选择“合肥市”,选择“法人服务”,选择“部门服务”,点击“更多”,在搜索框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四)在下方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五)在弹出的页面,选择“我要申报”进入网报系统。
(六)进入系统页面后,提示“申报单位在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时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进行严格核实,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已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在申报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过程中如存在虚假就业、虚假申报、重复就业(一名残疾人同时间段被多家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进行虚假就业安置)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请仔细阅读后办理。
单位基本信息:用人单位首次登录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跳转到该模块,在完善单位信息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非首次登录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该模块进行单位信息的管理与维护。请注意:残联主管部门必须选择正确。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残疾人安置管理模块完成按比例就业年度申报任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添加残疾人按钮
第二步:在残疾人信息填报页面,输入残疾人身份证号,将自动检索该身份号对应的残疾人信息,如果无法检索出来,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系统通过联网数据对残疾人的就业情况进行认证,如果所有数据自动核验通过,且对核验结果无异议,点击下一步继续操作,如果存在部分数据未通过,可以勾选上本单位认为符合情况的月份。提交相关材料,交由残联进行人工审核。
第四步:如果希望继续安置残疾人,则点击继续登记按钮。如果安置完成,则点击返回安置登记管理,回到功能首页面。
第五步:如果安置人员中的审核状态为“未确认”,请等待残联业务人员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第六步:第三步中工资、社保、医保等信息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或业务人员审核完成后,人员状态变为已审核确认。如果对安置核定的月数有异议,可以点击查看,进入残疾人信息页面,查看该人员安置登记的情况。
第七步:如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可以点击“完成申报”按钮。根据页面提示,阅读承诺书,并点击“已阅读,确认”完成年审认证,完成确认后将不能进行残疾人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第八步:完成年审认证后,即可点击“下载年审认证确认书”按钮,下载年审认证确认书。
第九步:如果提交年审认证后,希望再次对申报数据做修改编辑,则可以点击年审认证反馈按钮,填写需要反馈的内容。残联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继续进行申报。
第十步:用人单位完成年审认证申报后,残联业务人员会将年审数据发送至税务部门,方可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残保金征缴,当前数据状态可在首页进行查看。
来源: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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